元末明初,倭寇对山东沿海侵扰加剧,明太祖朱元璋下令在沿海要冲遍设卫所加强海防。卫所制成为明代基本军制。
洪武五年(1372)设置灵山卫,辖胶州千户所、夏河寨前千户所和灵山卫千户所。洪武二十一年(1388)设置鳌山卫,辖浮山前千户所、雄崖千户所和鳌山卫千户所。据《明史˙兵志》记载:“每卫设一名正三品指挥使、两名从三品指挥同知,还设指挥佥事等官职,统兵5600人。卫下设若干千户所,千户所设一名正千户和两名副千户,统兵1120人。千户所下设若干百户所,百户所设一名百户和两名总旗,统兵112人。沿海卫所则配备官职较多,如鳌山卫设指挥使3名、指挥同知5名、指挥佥事8名、千户6名等。
灵山卫、鳌山卫及所辖六年皆于清雍正十二年(1734)裁撤。在设立后的300多年间,由于卫所军户守边御倭屯田,烽烟告急出战,海上平静事农,以卫所为中心形成百业兴盛的区域社会,在御倭保境、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均发挥过不可替代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