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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指办举行《方志馆建设规定》讨论修改会议
发布日期: 2017-04-28     来源: 来源: 中国方志网

  

  2017年4月26日下午,《方志馆建设规定》讨论修改会议在国家方志馆召开。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副主任刘玉宏出席会议,中国地方志指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中指办)相关处室及有关人员参加会议。

  国家方志馆综合部对《方志馆建设规定》(征求意见稿)下发全国各相关单位反馈情况作汇报。《方志馆建设规定》的起草工作于2016年启动,中指办多次组织专家研讨,并经各省征求意见、中指办相关处室多次讨论,数易其稿,于2017年3月形成《方志馆建设规定》(征求意见稿)。该征求意见稿下发后,全国大多数省份积极参与,截至目前,共收到23个省、直辖市等相关单位的反馈意见。各地一致认为,《方志馆建设规定》(征求意见稿)内容全面、重点突出、站位高,具有前瞻性和引领性。该规定不仅在制度层面和方志馆建设性质、定位、服务模式、建设原则等方面给出了具体标准,同时也为全国各级政府和地方志工作机构依法、依规建馆提供了制度保障。与会人员针对具体条目反馈意见,从严格落实《地方志工作条例》、“一纳入、八到位”机制着手,围绕方志馆建设主体归属、功能分区、资金及人员编制、技术标准等内容展开讨论,提出了中肯、务实、细致的修改意见和建议。

刘玉宏讲话

  针对下一步工作,刘玉宏要求,国家方志馆综合部会后抓紧修改形成定稿,并按照规定程序逐级呈送中指办、中指组领导审批,以便尽快正式下发。

(武斌摄影)

(国家方志馆 崔瑞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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