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全区经济发展、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根据《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年)》《山东省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和《青岛市地方史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6-2020年)》,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发展概述
地方史志事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编修地方志是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传统,是传承中华文明、发掘历史智慧的重要载体。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全区史志事业按照“依法编修、志鉴并举、创新发展、打造精品”的原则,坚持“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组织和力量积极参与”的地方志工作格局,各项工作实现了新突破。做到了“把史志工作纳入地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简称“一纳入、八到位”)要求。制定了《关于印发黄岛区地方史志工作管理暂行办法》,于2011年4月26日正式实施,为依法修志提供了坚强保障,确保史志工作依法开展。目前,黄岛区已完成全国第二轮修志任务。2015年 2月 6日,青岛市黄岛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下发《关于做好全区基层修志工作的通知》,基层修志工作全面铺开,到2017年5月,已出版街道志1部,社区志1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实现一年一鉴的目标任务,服务功能大为增强,走在全市年鉴编修工作前列。《黄岛年鉴》2007卷在第二届全省优秀年鉴评奖中,获得综合特等奖;《黄岛年鉴》2009卷获得第三届全省优秀年鉴评比综合特等奖;《黄岛年鉴》2016卷获得全省2016优秀年鉴评审特等奖。信息化水平不断提升,区地情网站实现升级改版,资料总量达200余万字,是区内信息量最大、最具权威性的地情网站。方志馆建设已被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史志资源开发利用不断深入,编纂出版《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图志》等,为现实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总体来看,全区史志事业呈现出良好发展态势,但也存在一些制约事业发展的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门对史志工作重要性认识不够,编纂力量薄弱;二是综合年鉴编纂有待提速增效,个别单位供稿缓慢或稿件质量不高、不规范,影响年鉴整体质量和出版进度;三是史志人才队伍结构不尽合理,人员素质亟待提升;四是为现实服务的能力有待提高,方志文化的作用有待彰显等。这些困难和问题,必须通过科学发展和深化改革,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解决。
二、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把史志工作纳入各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各级政府工作任务,认识、领导、机构、编制、经费、设施、规划、工作到位”(以下统称“一纳入、八到位”)的总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实和拓展地方史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史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史志工作在传承文化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全区史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文化强区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建设文化名城提供有力支撑,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青岛市地方志工作规定》,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黄岛区史志办公室要加大地方史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各镇(街道办)、区直各部门和社会各界要依法履行相关职责和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业,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法治化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的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史志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结合黄岛区地方史志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深化改革,与时俱进,推动理论创新、制度创新、管理创新、方法创新,不断拓展史志工作领域,丰富史志成果表现形式。
5、坚持质量第一。坚持求真务实,正确处理质量与进度的关系,将精品意识贯穿于志鉴编纂出版工作全过程,严把政治关、史实关、体例关、文字关、出版关,编纂出版经得起历史检验、具有鲜明时代特征和地域特色的优秀史志成果。
6、坚持修用并举。充分发挥地方志资源优势,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和丰富人民群众文化生活为目标,加快史志成果转化,全面提升开发利用水平。拓宽用志领域,创新用志手段,提升服务大局能力,为党政机关、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服务。加大宣传力度,增加开发利用途径,提高全社会读志用志水平,形成修用结合、良性互动机制。
三、总体目标与主要任务
(一)总体目标
到2020年,在加快推进基层志编修和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做好第三轮修志工作准备;实现综合年鉴一年一鉴、当年出版;进一步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建成并启用新方志馆,增加区方志馆藏书量;加强对社会修志和编修地方史的指导与管理,基本形成修志编鉴、理论研究、质量保障、开发利用、工作保障“五位一体”的史志事业发展综合体系,开创我区史志事业发展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1、积极推动基层志编修,谋划第三轮修志工作。根据省、市规划安排,积极参与实施齐鲁名镇志、名村志文化工程。做好部门志、行业志、镇(街)村(居)志业务指导,推动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等开展修志工作。指导有条件的镇(街道办)、村(社区)做好志书编纂工作。健全完善志书质量保障体系,确保志书质量。全面总结第一轮、第二轮修志工作经验,开展第三轮修志组织管理、运作模式和续修方式等研究,做好资料收集等准备工作。
2、大力提升年鉴工作水平。切实担负起组织编纂地方综合年鉴的职责,达到一年一鉴,实现当年编修,当年公开出版。加强年鉴编纂业务指导,推动区直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启动年鉴编纂工作,丰富年鉴品类。加强质量管理,逐步建立完善的年鉴质量保障体系。推动年鉴工作改革创新、提速增效,缩短出版周期,增强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能力。
3、加快信息化建设。按照国家和省、市地方志事业信息化发展意见,广泛应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提升修志编鉴的数字化、网络化水平,建成全区地方史志全文数据库,面向社会提供服务。加大资金投入,升级完善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提升软硬件设施,建设微信公众号等新的载体平台,加强与区政府网站的整合互通,构建多界面、多渠道、多元化、全方位的综合服务体系。加强地情网站和地情资料库管理,确保网络信息安全。
4、加强方志馆建设。把区方志馆建设纳入全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规划,确保区方志馆建成,充分发挥好馆藏、展示、研究和开发利用等作用。形成各级各单位报送、地方志系统交换和多种渠道采购“三结合”的资料收集模式,丰富方志馆基础馆藏。开展数字化方志馆建设,实现资料数字化、传递网络化、信息共享化、使用便捷化,加强史志类成果交换交流,提高资料管理利用水平。
5、深化方志理论与地情研究。深入总结社会主义新方志和传统编史修志经验,用不断发展创新的理论成果指导工作实践。充分发挥地情网站等交流平台的作用,组织开展方志理论与地情专题研究,活跃学术研讨,营造良好氛围,推动理论创新,力争推出一批有分量的方志理论与地情研究成果。
6、强化史志资料征集管理。加大依法收(征)集史志资料力度,健全完善年报制度并形成常态机制,按年度整理汇编地情基础资料。建立史志资料库,为修志编鉴和地情开发服务。运用社会调查、口述历史等方法,大力拓展资料收(征)集范围和渠道,建立能够全方位适应史志编纂、史志事业发展和方志文化建设需要的史志资料保障机制。
7、提高史志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开拓工作思路,丰富用志形式,创新工作手段,加大资源整合力度,拓展服务领域,推动史志资源开发利用向纵深发展。广泛开展读志用志工作,推动史志成果进机关、进农村、进社区、进校园、进企业、进军营。引导社会各界开展对史志资源的开发利用,进行重大课题研究。加快修志成果转化,利用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扩大方志文化影响。主动融入地方发展大局,发挥史志部门优势,深入挖掘和阐发黄岛历史文化,展示和宣传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编辑出版地情资料著述,围绕现实和中心工作开展地情服务。
8、扩大对外交流合作。坚持开门修志,采用多种形式,加强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档案部门、图书馆等单位的交流与合作,发挥史志资源在地方公共文化服务中的重要作用。逐步向外推介我区高质量的史志成果,扩大黄岛历史文化和方志文化的影响力。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持、地方史志工作机构组织实施、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工作体制,全面落实“一纳入、八到位”的工作机制。史志工作机构的设置和人员编制,要与其有效履行职能、顺利开展工作的要求相适应。按照德才兼备原则和专业要求,配齐配强史志机构的领导班子。按照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标准,充实史志工作队伍。各镇(街道办)、部门要高度重视关心支持史志工作,把史志工作所需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史志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依法治志。认真履行《地方志工作条例》《山东省地方史志工作条例》和《青岛市地方志工作规定》赋予的各项职责,切实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形势发展的要求,进一步完善与三个条例相配套的工作制度体系和实施细则,为全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法律依据和制度保障。加大史志工作法规规章的宣传普及力度,增强社会各界参与、支持修志的主动性和积极性,营造依法治志的良好社会环境。建立修志工作动态管理机制,定期检查通报工作进展情况,保障史志事业健康发展。
(三)加强队伍建设。重视选拔、引进、培养和使用符合史志工作需求的人才,加强专兼职结合、结构合理的人才队伍建设,形成一支高素质的史志编纂、研究工作队伍。弘扬“修志问道、直笔著史”精神,着力提升史志队伍“德、才、学、识”水平。加大对区直部门、镇(街道办)史志工作者的培训工作,积极参加上级组织的修志编鉴、理论研究、开发利用、信息化和方志馆建设、史志资料征集管理等不同类型的专项培训,不断提升史志工作者的理论水平和业务素质。组建区级史志专家库,充分发挥史志专家和社会各界有关专家、学者的作用,为史志事业发展提供智力支持。根据事业发展需要,利用社会化选聘、购买服务等形式,建立灵活的用人机制,吸纳社会力量从事史志工作。鼓励和支持业务人员接受专业继续教育,不断优化人才成长环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和安排,开展先进集体和先进工作者评选表彰活动,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舆论宣传。利用各级各类新闻媒体,大力宣传史志部门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及区委区政府重大决策部署、史志工作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新成绩、史志工作者投身经济文化强区建设的新贡献。深入挖掘史志资源的现实价值和历史价值,设计弘扬黄岛优秀历史文化和展示黄岛经济社会发展成就的宣传主题,创新宣传形式,推出一批人民群众喜闻乐见、有较大社会影响力的地情宣传精品。
(五)加强督促检查。各镇(街道办)、区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单位史志编修实施方案,做好任务分解落实,对好的经验和做法及时推广。区史志办公室和区政府督查室要加强督导检查,及时研究解决史志工作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本规划纲要由黄岛区地方史志办公室负责对落实和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青岛市黄岛区地方史志办公室
2017年6月1日